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貴業(冠鴻土木包工業)申請自行歇業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22/6/28
發文日期:2022/6/27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110062971號
主旨:貴業(冠鴻土木包工業)申請自行歇業登記壹案,合於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貴業111年06月22日土木包工業申請登記函、營造業法第20條暨本府111年6月14日府建行二字第1110041691號書函辦理。
二、按上開說明一本府書函所示,准予貴業自111年06月14日起歇業;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 冠鴻土木包工業。
(二)負責人: 王琮棋(身分證字號: P122265204)。
(三)營業地址: 雲林縣虎尾鎮新吉里新吉29-9號1樓。
(四)登記證書字號:土Q字第Q90142-000號。
三、原核發土木包工業承攬工程手冊及108年5月1日土Q字第Q90142-000號登記證書繳回作廢。
四、營造業法第21條規定:「營造業經撤銷登記、廢止登記或受停業之處分者,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,不得再行承攬工程。但已施工而未完成之工程,得委由營造業符合原登記等級、類別者,繼續施工至竣工為止。」貴公司若有已承攬但未竣工之工程,請依規定辦理。
五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與事實不符,由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冠鴻土木包工業
副本: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雲林縣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、本府行政處文書檔案
科、本府建設處建築管理科、本府建設處